• 識別可能影響談判或交易的法律風險(訴訟、制裁、合約、產權負擔、所有權、審計分析)。

  • 企業管理在人權合規方面的基線診斷。

  • 制定侵害人權的影響和機率風險管理矩陣。

  • 對根據盡職調查標準(人權)和良好公司治理通過的社會協議進行法律審計。

  • 向高階管理層提交有關審計結果的法律報告。 

  • 制定 TRI NORMA 管理系統的法律要求矩陣。

永續性和盡職調查